十二因緣
梵文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的意譯。亦稱十二緣起。佛教名詞。“三世輪迴”的基本理論。因緣,指原因、條件。佛教認為,人生的現世存在為前世因緣的結果,同時又成為來世的因緣,如此循環不盡;世人如不求解脫(求佛),將永生永世處於“輪迴”之中。佛教把人生“輪迴”的過程規定為十二個環節,稱“十二支”或“十二有支”,即:(1)無明,指前世的盲目無知;(2)行,指由無明而引起善惡行為;(3)識,指因前世的行引起轉世托胎時的心識;(4)名色,指由識引起在母體內構成的精神(名)和肉體(色);(5)六處,指由名色的發展而引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感覺器官;(6)觸,指出胎後由於六處引起同外界事物的接觸;(7)受,指由觸而引起的苦樂等感受;(8)愛,指由受引起渴愛、貪愛、欲愛等;(9)取,指由愛引起對外界事物的追求;(10)有,指由取引起人生的一切世俗思想行為;(11)生,指由有而引起來世之生;(12)老死,指由生引起老死。以上(1)(2)為前世因,引起今世果,即(3)至(7);(8)(9)(10)為今世因,引起未來果,即(11)(12),因此又稱“三世(過去、現在、未來)二重因果(現在、未來)”。
十二因緣字典分解
成語十二因緣的解釋 亦作“ 十二緣起 ”。佛教“三世輪迴”的基本理論,包括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十二支依次緣起,構成三世兩重的因果關係。擺脫十二因緣的束縛,即出離生死而證得涅槃。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傳·神異下·梁京師
十二的解釋 (1).十分之二。《史記·高祖本紀》:“地方二千里,持戟百萬,縣隔千里之外, 齊 得十二焉。” 裴駰 集解引 蘇林 曰:“十二,得十中之二。”(2).特指稅率或
因緣的解釋 (1) [principal and subsidiary causes] [佛教]∶產生結果的直接原因和輔助促成其結果的條件洒家在五台山真長老處,學得說因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