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通制
元法令類編。拜住、完顏納丹、曹伯啟、普顏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頒行。集世祖以來之法令,仿金《泰和律》例,編為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內斷例七百十七,條格一千一百五十一,詔赦九十四,令類(孛術魯翀《大元通制序》作別類)五百七十七。今僅存條格二十二卷,六百四十六條,包括戶令、學令、選舉、軍防、儀制、衣服、祿令、倉庫、廄牧、田令、賦役、關市、捕亡、賞令、醫藥、假寧、雜令、僧道、營繕等十九項。有北京圖書館影印明初墨格寫本,書名題《通制條格》。
大元通制字典分解
通制的解釋 共同的典制。《後漢書·張敏傳》:“臣愚以為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殺人者死, 三代 通制。”《新五代史·晉家人傳論》:“此萬世之通制,而天下之公行也。” 宋 陳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