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原大宗正院而置。設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掌皇族屬籍,修纂玉牒,書宗室子女嫡庶、名封、嗣襲、生卒、婚嫁、謚葬之事。以親王領之。永樂初以北京宗人府為行在宗人府,改以勛戚大臣署府事,不備官。洪熙元年(1425)南京亦置,設經歷一人。其後事權漸移於禮部。清順治九年(1652)沿置,改宗人令為宗令,一人;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均各一人,俱以宗室王公充任。設府丞一人,掌漢文之事。屬官有堂主事,經歷司經歷,左、右二司理事官、副理事官、主事、委署主事及筆帖式、效力筆帖式等。除府丞為漢員,堂主事有二名漢官缺外,均以宗室充任。所屬機構有經歷司、左司、右司、銀庫、黃檔房、空房,兼領左右翼宗學及八旗覺羅學。逢修玉牒之年,另立玉牒館。
宗人府字典分解
宗人府的解釋 管理皇室宗族事務的機構,其稱始於 明 代,負責長官稱宗人令,由皇室的尊親擔任。 清 代沿置,負責長官稱宗令。《明史·職官志一》:“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
宗人的解釋 (1).同族之人。《史記·田敬仲完世家》:“ 襄子 使其兄弟宗人盡為 齊 都邑大夫,與 三晉 通使,且以有 齊國 。”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任誕》
府國語字典 府 fǔ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