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洪鐘(鍾)

洪鐘(鍾)

1443—1523

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字宣之,號兩峰居士。成化進士。歷官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正德四年(1509)官至刑部尚書。次年以左都御史總制川、陝、湖廣、河南四省軍務,鎮壓藍廷瑞、鄢本恕起義,縱兵殺民濫報軍功,地方苦之。後被召還,乞歸。

洪鐘(鍾)字典分解

洪鐘的解釋 [large bell] 大鐘聲如洪鐘

多學一學:洪仁玕自述【歷史知識】

即《乾王洪仁玕親筆供狀》。太平天國乾王洪仁玕於清同治三年(1864)九月被俘後寫於江西南昌。詳述洪秀全起義經過,記錄太平天國興衰、自己的戰略思想以及與清軍作戰經過,並表明自己心志:“只法文丞相”,“得失生死,付之於天。”為太平天國重要史料。

洪鐘(鍾)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