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鐘(鍾)
1443—1523
明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字宣之,號兩峰居士。成化進士。歷官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正德四年(1509)官至刑部尚書。次年以左都御史總制川、陝、湖廣、河南四省軍務,鎮壓藍廷瑞、鄢本恕起義,縱兵殺民濫報軍功,地方苦之。後被召還,乞歸。
洪鐘(鍾)字典分解
洪鐘的解釋 [large bell] 大鐘聲如洪鐘
明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字宣之,號兩峰居士。成化進士。歷官刑部主事、右副都御史。正德四年(1509)官至刑部尚書。次年以左都御史總制川、陝、湖廣、河南四省軍務,鎮壓藍廷瑞、鄢本恕起義,縱兵殺民濫報軍功,地方苦之。後被召還,乞歸。
洪鐘的解釋 [large bell] 大鐘聲如洪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