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安平縣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滅齊,以安平邑置。治今山東淄博市東臨淄東北。屬臨淄郡。西漢屬菑川國。東漢屬北海國。魏、晉屬齊國。南朝宋改為安平縣。
東安平縣字典分解
平縣的解釋 指政務簡易的一般縣分。 漢 代縣治以政事繁簡分劇縣、平縣。《後漢書·安帝紀》:“自非父母喪無故輒去職者,劇縣十歲、平縣五歲以上乃得次用。”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滅齊,以安平邑置。治今山東淄博市東臨淄東北。屬臨淄郡。西漢屬菑川國。東漢屬北海國。魏、晉屬齊國。南朝宋改為安平縣。
平縣的解釋 指政務簡易的一般縣分。 漢 代縣治以政事繁簡分劇縣、平縣。《後漢書·安帝紀》:“自非父母喪無故輒去職者,劇縣十歲、平縣五歲以上乃得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