穀城縣
谷(穀)
本春秋齊谷(榖)邑,秦稱谷城,後置縣。屬濟北郡。治今山東平陰縣西南東阿鎮。《漢書·高帝紀》:高帝五年(前202)冬十月,張良勸漢王“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十二月,“以魯公禮葬(項)羽於谷城”,皆即此。西漢廢。東漢復置。屬東郡。三國魏至南朝宋先後屬濟北國、濟北郡,北魏屬東濟北郡。北齊併入東阿縣。
穀城縣字典分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
本春秋齊谷(榖)邑,秦稱谷城,後置縣。屬濟北郡。治今山東平陰縣西南東阿鎮。《漢書·高帝紀》:高帝五年(前202)冬十月,張良勸漢王“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十二月,“以魯公禮葬(項)羽於谷城”,皆即此。西漢廢。東漢復置。屬東郡。三國魏至南朝宋先後屬濟北國、濟北郡,北魏屬東濟北郡。北齊併入東阿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