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電報總局
歷史字典解釋:
官辦電訊機構。清光緒六年(1880)李鴻章奏請敷設天津至上海的電報線,遂在天津設立總局,由盛宣懷任總辦。紫竹林、大沽口、濟寧、清江浦、鎮江、蘇州、上海等地另設七個分局。架線費用共湘平銀十七萬八千七百餘兩,從北洋軍餉籌墊。八年改為官督商辦,嗣後又敷設通往蘇、浙、閩、粵等省的線路。十年總局遷至上海,稱上海電報局。在各地所設電報局分為分局、子局、子店、報店四等。二十八年袁世凱奏準清廷收歸國有,並自兼電報局總辦,派吳重熹為會辦。因商股不願出讓,一度發生爭執,為“商款官辦”時期。三十四年商股由官方收回,易名電報局,由郵傳部管轄,兼辦電話事業。宣統三年(1911)初,又將各省官辦電報收歸中央政府。從此,電訊事業直接隸屬政府電政部門。
詞語分解
- 天津的解釋 .銀河。《楚辭·離騷》:“朝發軔於天津兮,夕余至乎西極。” 王逸 註:“天津,東極箕斗之閒,漢津也。” 唐 李紳 《奉酬樂天立秋夕有懷見寄》詩:“天津落星河,一葦安可航。” 宋 歐陽修 《鵲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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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戶部別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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