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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賠款

簡稱庚款。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帝國主義各國強迫清政府簽訂《辛丑條約》中所規定的賠款。因系針對二十六年(庚子年)的義和團運動而起,故名。總計賠款銀四億五千萬兩,年息四厘,分三十九年還清,本息總計九億八千二百二十三萬八千一百五十兩。以海關稅、部分地區的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各國在庚款中所占份額,德、俄兩國占總額之半;其中俄國占百分之二十九,計一億三千餘萬兩。宣統元年(1909)美國為緩和中國人民反帝情緒,決議“退還庚款”的大部分,改充中國留美學生的費用。英、日、法等國也相繼仿效。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中國系參戰國,停止對戰敗國德、奧兩國的賠款支付。十月革命後,蘇俄政府亦於1920年正式宣布終止對俄庚子賠款。但截止1938年,帝國主義已從庚款中掠去六億五千二百三十七萬餘兩,折合銀元近十億元。

庚子賠款字典分解

賠款的解釋 [reparation;pay an indemnity] 用錢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也指用來賠償損失的錢(多指大額的)

多學學:庚申江陰東南常熟西北鄉日記【歷史知識】

書名。又名《寇難紀略》。清徐日襄撰。抄本。分上下篇。上篇按日記載鹹豐十年(1860)三月至十一年五月常熟、江陰各鄉地主士紳抗拒太平軍事;下篇名《獻曝愚忱》,向清朝當局反映太平軍情報、進言鎮壓太平軍策略。收入《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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