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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閣承宣廳

官署名。清宣統三年(1911)置,為責任內閣直屬機構。掌頒發諭旨、法律、法令,收發呈遞奏摺,請用御寶,收掌閣印、文牘,以及會計、庶務等事務。置廳長、副廳長各一人。

內閣承宣廳字典分解

內閣的解釋 (1) [cabinet](2) 掌管全國行政事務的最高機關(3) 明清兩代的中央政務機構(4) 古時指貴族婦女居住的內室

順便了解:內藏庫提點【歷史官職】

官名。元置,為內藏庫的主官,屬太府監。見“內藏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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