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刑統
全稱《重詳定刑統》、《重定刑統》,簡稱《刑統》。宋重要法典。建隆三年(962),因《大周刑統》條目浩繁,且有法意不明之處,不便使用,命判大理寺竇儀及蘇曉主持修訂。乾德元年(963)成書。除以《大周刑統》為藍本,加以修改補充外,還採有關刑制律文及格、令、宣敕、續降,另成《新編敕》四卷。全書分二百十三門,共三十卷。首列律條、律疏,以下按時間順序分列敕、令、格、式。其中律文多抄唐律,敕、令、格、式則多為唐律所無。現存《嘉業堂叢書》本,系據天一閣藏宋抄本所刊。
宋刑統字典分解
統國語字典 統 (統) tǒng 總括,總起來:統一。統率(shu剗 )。統帥。統攝(統轄)。統考。統籌。統戰。統共。統購統銷。 事物的連續關係:系統。血統。傳(chu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