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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開礦契約

全稱《山西商務局與福公司合辦礦務章程》。清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日(1898.5.21)山西商務局與英國福公司在北京簽訂。共二十款。規定:允許福公司辦理盂縣、平定、潞安、澤州和平陽煤鐵及它處煤、油各礦,為期六十年;所有礦產,照出井之價值百抽五;所辦各礦,無論新舊盈虧,一經期滿,全部財產歸中國,不求給價;該礦為中國自主之產,將來中國如與別國戰爭,公司應聽中國號令,不得接濟敵國。

山西開礦契約字典分解

山西的解釋 [shanxi province] 中國華北地區的省,簡稱“晉”。舊以在太行山以西而得名。面積15.6萬平方公里,人口2530萬,省會太

多學一學:山東清吏司郎中【歷史官職】

官名。簡稱山東司郎中。①明清戶部山東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東部郎中設,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設一人。南京戶部山東清吏司亦設一人,皆正五品。清順治元年(1644)沿設,漢郎中一人。滿洲司官初不分曹,隨長官所派。後增至三人,滿洲二人,漢一人。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② 明清刑部山東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東部郎中設,一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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