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與之
宋洛陽(今屬河南)人,字伯可,號順庵。少時從晁說之學於嵩山。南渡初,高宗駐蹕維揚,上《中興十策》,有名於時。後為承務郎,紹興中,以言論阿附秦檜,改監尚書六部門,擢軍器監丞,為福建安撫司主管機宜文字。所至挾檜勢,多為不法。檜死,被劾貪污等罪,除名,編管欽州。約卒於紹興末。所作應制詞,以阿諛粉飾見知於高宗,詞風婉麗。著有《順庵樂府》五卷。
康與之字典分解
之國語字典 之 zhī 助詞,表示領有、連屬關係:赤子之心。 助詞,表示修飾關係:緩兵之計。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用在主謂結構之間,使成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