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椿
1111—1183
宋洺州永年(今屬河北)人,字壽翁。因父殉靖康之難,以遺澤補迪功郎、潭州衡山縣尉。遷寧國軍節度推官,吏才精強,為人所稱。張浚闢為制司準備差遣,曾奔走於淮甸,安集流亡,布置屯戍,籌劃周密。孝宗時,歷知鄂州、廣西提點刑獄,除司農卿,知臨安府,以忤權幸,出知婺州。旋除吏部侍郎,論宦官之禍,當嚴禁與士大夫、兵將交通。除顯謨閣待制、知潭州。在任改鹽法,復酒稅法,蠲租,糶常平米,訓練將士,甚有政聲。卒,朱熹作銘,贊其“不阿主好,不詭時譽”。
李椿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椿的解釋 椿 chūn 〔香椿〕落葉喬木,嫩枝葉有香味,可食。簡稱“椿”,如“椿芽”,“椿齡”(祝人長壽之辭),“椿庭”(古稱父親),“椿萱”(父母的代稱)。 筆畫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