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利雙行
義(倫理道德)、利(物慾或功利)並行不悖之謂。墨家認為:“義,利也”(《墨子·經上》),主張利物、利民即是行義。荀子主張:“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荀子·大略》以倫理與物慾為人所固有的屬性。南宋陳亮提出:“義利雙行,王霸並用”(《陳亮集》卷十一),進而以是否有事功,作為衡量義與不義的標準,明清之際的顏元、王夫之等都力主此說。
義(倫理道德)、利(物慾或功利)並行不悖之謂。墨家認為:“義,利也”(《墨子·經上》),主張利物、利民即是行義。荀子主張:“義與利者,人之所兩有也。”《荀子·大略》以倫理與物慾為人所固有的屬性。南宋陳亮提出:“義利雙行,王霸並用”(《陳亮集》卷十一),進而以是否有事功,作為衡量義與不義的標準,明清之際的顏元、王夫之等都力主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