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謁者
官名。或稱河堤使者。西漢置,掌治河,不常置。陝西西安漢城出土有“河堤謁者”官印。據《漢書·溝洫志》,成帝時有河堤使者王延世,監築堤治河。《後漢書·王景傳》李賢注引《十三州志》則曰:“以校尉王延世代領河堤謁者,秩千石,或名其官為護都水使者。”即以謁者奉遣出使治河者。東漢有時亦置,以三府掾屬為謁者領之。三國魏為都水使者屬官,隸都水台,員五人,分部巡視天下河渠,七品。西晉初置一員,後恢復魏制。東晉省。南朝梁復置,員八人,初隸都水台,天監七年(508)改隸太舟卿。陳因之。北魏仍隸都水使者,六品下,然充事而已,無實職。後省。隋初復置,員六十人,隸都水台,開皇三年(583)都水台廢,併入司農寺,十三年復分置。煬帝置為都水監河渠署屬官。唐代沿置,員六人,正八品下(一說流外一品),掌堤堰修築、溝瀆疏通及漁捕之事。五代因之。
河堤謁者字典分解
河堤的解釋 [dike;levee] 沿河道兩岸用土或石壘成似牆的構築,防止河水溢出河床修復運河河堤的計畫
謁者的解釋 (1).官名。始置於 春秋 、 戰國 時, 秦 漢 因之。掌賓贊受事,即為天子傳達。 南朝 梁 置謁者台,掌朝覲賓饗及奉詔出使。 陳 及 隋 皆因之。 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