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縣
①東漢陽嘉三年(134)改彘縣置。治今山西霍州市。屬河東郡。魏、晉屬平陽郡。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併入禽昌縣。正始二年(505)復置,屬永安郡,移治仇池壁(今洪洞縣趙城鎮東北)。後移治趙城鎮東南。北魏末復遷漢、晉舊治,為永安郡治。《周書·武帝紀》:建德五年(576)伐齊,“齊王憲攻洪洞、永安二城,並拔之”,即此。隋開皇十八年(598)改為霍邑縣。②五代南唐保大十二年(954)割江夏縣永安場置。治今湖北鹹寧市,屬鄂州。北宋景德四年(1007)改名鹹寧。③明隆慶三年(1569)以歸善縣安民鎮置,分長樂縣地益之。治今廣東紫金縣(蒙城)。屬惠州府。因與福建永安縣重名,1914年改為紫金縣。
永安縣字典分解
永安的解釋 (1).長久穩固。 漢 王延壽 《魯靈光殿賦》:“然其規矩制度,上應星宿,亦所以永安也。”(2).永遠安定;永遠安寧。 明 劉基 《悅茂堂詩》序:“使世之為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