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糴
古代指官府出錢向民間購買糧食及其他實物。始於北魏。《魏書·食貨志》,孝明帝神龜、正光年間,“令番戍之兵,營起屯田,又收內郡兵資與民和糴,積為邊備。”其後變和糴為強征。北魏末年,梁州之兵糧和糴,和糴者無不獲厚利。東魏天平年間,且置和糴大使掌其事。唐貞觀後,內地及西北邊州皆已推行,往往抑價派購。安史之亂後,中原殘破,府庫耗竭而軍需、官用繼增,積弊尤甚。貞元以降,朝廷雖屢詔於時價外加估,預付其值,但多不能實現。且常賒買欠負,不給分文,或以雜色緞匹支付搪塞,或雖給時價而官吏、豪富互相勾結,從中漁利,敲詐勒索,成為一種變相賦稅。以至村閭之家,“所失過半”,“實不堪命”。白居易《論和糴狀》痛陳其弊,稱:“凡曰和糴,則官出錢,人出谷,兩和商量,然後交易”,實則配戶督限,“蹙迫鞭撻,甚於稅賦。號為和糴,其實害民”。宋初,特指現金收糴,後則泛指各種形式的市糴。北宋末,則成為強制的敷配科索。南宋國用邊餉,更加仰賴和糴。朝廷以定數責之州縣,州縣責之民戶,強行抑配徵購。所降糴本,層層克減,往往十不支一二,且以關子、會子或空名告身、度牒充折,成為民間的苛重負擔。遼代沿邊諸州設有和糴倉。金代和糴亦常有強行抑配之舉,低價甚至不給價。宣宗南遷後,經費困難,和糴更重,以至民間棄業流亡者多。元代和糴項目除糧食外,還有草料。和糴糧食付給錢鈔或鹽引,用來供應上都、和林地區,以及備荒之用。每年所收糧食達數十萬石。和糴草料主要在大都周圍地區,每歲收草八百萬束。
和糴字典分解
和糴的解釋 古時官府以議價交易為名向民間強制徵購糧食。始於 北魏 。《魏書·食貨志》:“又收內郡兵資與民和糴,積為邊備。”《新唐書·宦者傳上·高力士》:“和糴不止,則私藏竭
和的解釋 和 hé 相安,諧調:和美。和睦。和諧。和聲。和合(a.和諧;b.古代神話中象徵夫妻相愛的兩個神)。和衷共濟。 平靜:溫和。祥和。和平。和氣。和悅。和煦。惠風和
糴的解釋 糴 (糴) dí 買進糧食,與“糶”相對:糴米。遏糴(阻止災區來買糧食)。 筆畫數:8; 部首:米; 筆順編號:3443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