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文
1441—1526
明山西洪洞人,字貫道,號質庵。成化進士。歷官工科給事中、布政使、侍郎等。弘治十七年(1504)官至戶部尚書,於財政多所議論,尤重鹽法。力持大體,為國惜財。正德元年(1506)率同官疏劾劉瑾,為瑾所恨,不久降職乞歸。瑾敗復官致仕。卒謚忠定。著作有《韓忠定公集》。
韓文字典分解
韓的解釋 韓 (韓) hán 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河南省中部、山西省東南部。 指“韓國”(位於亞洲朝鮮半島南部)。 姓。 筆畫數:12; 部首:韋; 筆順編號:122
文的解釋 文 wén 事物錯綜所造成的紋理或形象:燦若文錦。 刺畫花紋:文身。 記錄語言的符號:文字。文盲。以文害辭。 用文字記下來以及與之有關的:文憑。文藝。文體。文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