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新奉吉長鐵路借款續約

歷史字典解釋

《中日新奉吉長鐵路協約》之續約。清光緒三十四年十月十九日(1908.11.12)訂於北京。凡七款。規定新奉路借款數為三十二萬日元,吉長路為二百十五萬日元,年息五厘,九三折實付,聘日人為總工程師和賬人員。

詞語分解

  • 中日的解釋 隔日。《儀禮·聘禮》:“士中日則二雙。” 鄭玄 註:“中,猶間也。”
  • 續約的解釋 正約訂定之後,因條約期滿或環境變遷等原因而續訂之條約,以為正約之補充。

歷史知識推薦:王心齋集

即“王心齋先生遺集”。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中日新奉吉長鐵路借款續約歷史

相關歷史

中日新奉吉長鐵路借款續約_中日新奉吉長鐵路借款續約介紹_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