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
712—782
唐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人,字禹珪。少為吏,以富國強兵術自任。初事韋堅,堅敗,任須江丞、北海郡錄事參軍。安祿山反,至蜀中奏事,自請徵調江淮財賦,以濟軍需。玄宗命勾當江淮租庸使。肅宗加為河南等五道支度使。立榷鹽法,禁止私販,鹽戶均隸鹽鐵使,免其雜徭,軍需財政有所改善。遷戶部侍郎,專判度支。乾元二年(759),以本官加同平章事,先後鑄造以一當十“乾元重寶”錢、以一當五十“重輪乾元”錢,民爭盜鑄錢,米價騰貴,斗至七千,飢殍相望,因貶忠州長史。代宗時,改京兆尹、戶部侍郎,專判度支,前後領財賦十餘年。後坐與魚朝恩交通罪,出為饒、湖州刺史。入為東都留司。
第五琦字典分解
第五的解釋 複姓。 東漢 時有 第五倫 。見《後漢書》本傳。
琦國語字典 琦 qí 美玉。 珍奇,美好:琦瑋(奇麗的意思)。瑰意琦行(x妌g )。 筆畫數:12; 部首:王; 筆順編號:11211341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