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奏名
科舉考試名目之一。即恩科。宋制,舉人年高而屢經省試或殿試落第者,遇殿試時,許由禮部貢院另立名冊奏上,參加附試,稱“特奏名”。禮部貢院合格奏名舉人,則稱“正奏名”。開寶三年(970),始命應試十五次以上終場的舉人,具名奏聞,各賜本科出身,但規定今後不得為例。景德二年(1005)殿試,將合格的特奏名進士科舉人,分賜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諸科舉人賜同學究出身,授試銜官。
特奏名字典分解
特奏名的解釋 宋 代科舉制度的一種特殊規定:考進士多次不中者,另造冊上奏,經許可附試,特賜本科出身,叫“特奏名”,與“正奏名”相區別。《宋史·選舉志一》:“ 開寶 三年,詔禮
特奏的解釋 直接給皇帝上奏疏。 宋 王讜 《唐語林·補遺四》:“ 開元 末,宰相以御史權重,遂制彈奏者先諮中丞大夫,皆通許,又於中書門下通狀先白,然後得奏。自是御史不得特
名國語字典 名 míng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f坣 )。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