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熹宗實錄
書名。明官修。八十四卷。起泰昌元年(1620)九月,訖天啟七年(1627)七月。崇禎元年(1628),命朱純臣為監修官,溫體仁、張至發、張貞運、賀逢聖、黃士俊等為總裁官,負責纂修。然因當時綱紀廢弛,史官曠職,至崇禎末始成書。清軍入北京後,實錄仍在皇史宬。清順治二年(1645)詔修《明史》,明降臣馮銓任總裁,以其事閹黨醜行備載於天啟四年實錄,遂私自竊去毀滅。又天啟七年實錄亦缺六月一卷,至今遂無完本。通行的1940年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傳抄本,天啟四年實錄十二卷,雖已由後人據《熹宗舊紀》、《兩朝從信錄》、《明史稿》諸書補纂,聊存梗概,而七年六月一卷仍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