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給事中
官名。明清六科之主官。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設六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一人,秩正八品。建文中改為正七品。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清順治十八年(1661)沿設,滿、漢各六人,每科滿、漢各一人。掌發科抄,分稽庶政,註銷各衙門文卷及給發敕書,赴任文憑,稽核奏銷冊,文武生童學冊等事。康熙五年(1666)改稱“掌印給事中”。
都給事中字典分解
成語都給事中的解釋 ◎ [title of officer in Ming Dynasty] 官名。六科的長官,掌管侍從、規諫、稽察、補闕、拾遺等事都給事中舒化論 瑞迂滯不達政體。——《明史·海瑞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