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冢
守護陵園冢祠,亦指守護陵園冢祠的人。漢制,皇帝、皇后以至諸侯王、列侯死後,都得立廟或起祠堂,並徙民戶若干,置縣邑或陵園,以盡守護和歲時祭祀之責。守冢戶數,視死者生前地位而定。諸侯王一般為三百家。功臣有殊勛或封建王朝有意表彰、追尊的特殊人物,死後亦得享此待遇。如漢高祖為秦末農民起義領袖陳勝置守冢三十家。守冢民戶一般免除原來的賦稅徭役。
守冢字典分解
守冢的解釋 守墓;守墓者。《史記·淮南衡山列傳》:“乃以列侯葬 淮南王 於 雍 ,守冢三十戶。”《漢書·高帝紀下》:“其與 秦始皇帝 守冢二十家, 楚 、 魏 、 齊 各十
守的解釋 守 shǒu 保持,衛護:守成(在事業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守御。守身(愛護自身,保持自己的品節)。守節。守恆。守望相助。墨守成規。 看管:看守。守護。 在一個地
冢的解釋 冢 zhǒng 墳墓:古冢。荒冢。衣冠冢。青冢。叢冢。 長(zh僴g ):冢子(長子)。冢嗣(嫡長子)。冢婦(嫡長子的妻子)。冢息(長子)。 大:冢君(大君,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