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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浦口鐵路借款契約

清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1.13)訂於北京。凡二十四款。清政府向德、英銀行借款五百萬英鎊建造津浦鐵路,年息五厘,九三折實付,三十年為期,以直隸(今河北)、山東、江寧(今南京)、江蘇淮安等地厘稅每年三百八十萬兩作保,銀行有選派德、英總工程師,代購外洋材料和優先續借新款等權。

天津浦口鐵路借款契約字典分解

天津的解釋 (1).銀河。《楚辭·離騷》:“朝發軔於天津兮,夕余至乎西極。” 王逸 註:“天津,東極箕斗之閒,漢津也。” 唐 李紳 《奉酬樂天立秋夕有懷見寄》詩:“天津落

看一看:天花拂袂【歷史典故】

同“天女散花”。清 龔自珍《己亥雜詩》之九七:“天花拂袂著難銷,始愧聲聞力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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