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詔
皇帝死前所下的詔書,或皇帝死後,由重臣以死者名義發表的詔書。皇帝病危時,如繼位者年幼,或嗣君未定,皇帝多以遺詔形式立嗣,或授權大臣輔助少主。《漢書·昭帝紀》:後元二年(前87),“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明日,武帝崩”。後世如清世祖的“遺詔”,以在位時“漸習漢俗”、“委任漢官”為先,顯非世祖本意。
遺詔字典分解
遺詔的解釋 [imperial edict left by the emperor before his death] 皇帝臨終時頒發的詔書先帝遺詔。—&mda
遺的解釋 遺 (遺) yí 丟失:遺失。遺落。 漏掉:遺忘。遺漏。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
詔的解釋 詔 (詔) zhào 告訴,告誡:為人父者,必能詔其子。 帝王所發的文書命令:詔書。詔令。詔諭。奉詔。遺詔。 筆畫數:7; 部首:訁; 筆順編號:4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