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使
官名。唐建中三年(782)始置,分為汴東、汴西水陸運兩稅鹽鐵使。元和四年(809),詔鹽鐵使揚子留後、江陵留後、上都留後、度支山南西道分巡院官充諸道兩稅使,掌催征諸道夏、秋兩稅。大和五年(831),以王彥威充淄青十二州勘定兩稅使,檢查兩稅實施情況。
兩稅使字典分解
兩稅使的解釋 唐 代掌管夏、秋兩稅事務的長官,系臨時派遣,多以鹽鐵轉運使兼任。《新唐書·程異傳》:“ 李巽 領鹽鐵,薦 異 心計可任,請拔濯用之,乃授侍御史,復為 揚子 留後
兩稅的解釋 (1).夏稅和秋稅的合稱。 唐德宗 時 楊炎 作兩稅法,並租庸調為一,令以錢輸稅。夏輸不超過六月,秋輸不超過十一月,故稱兩稅。 唐 趙元一 《奉天錄》卷二:“
使國語字典 使 shǐ 用:使用。使勁。使役。使力。使錢。 派,差譴:使喚。使命。使女。 讓,令,叫:迫使。 假若:假使。即使。 奉命辦事的人:使者。大使。公使。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