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御史
官名。又稱總憲。明清都察院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設,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設右都御史一人。清順治元年(1644)改承政設,一人。五年定製,滿、漢各一人。初制滿員一品,漢員二品。十六年並改二品。雍正八年(1730)俱升為從一品。其右都御史為總督之兼銜,不設專員。
左都御史字典分解
御史的解釋 (1) [the censor]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糾察的官吏御史前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2) 又
官名。又稱總憲。明清都察院主官,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設,左、右各一人,秩正三品。十七年升秩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設右都御史一人。清順治元年(1644)改承政設,一人。五年定製,滿、漢各一人。初制滿員一品,漢員二品。十六年並改二品。雍正八年(1730)俱升為從一品。其右都御史為總督之兼銜,不設專員。
御史的解釋 (1) [the censor]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糾察的官吏御史前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2)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