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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氏家訓

書名。北齊顏之推著。二卷二十篇。作者痛心於魏晉以來“士大夫恥涉農商,羞務工伎,射既不能穿,札筆則才記姓名,飽食醉酒,忽忽無事,以此銷日,以此終年”的社會風氣,以《論語》、《孝經》等儒家經典為據,從整飭家庭關係入手,企圖扭轉時弊。強調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義婦順等封建倫理道德規範及維繫此規範的家教、家法,宣稱“笞怒廢於家,則豎子之過立見,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治家之寬猛亦猶國焉。”認為“生民之本要,當稼穡而食,桑麻以衣”,重視家庭的經濟職能。提倡“應世經務”,反對“高談虛論,左琴右書,以費人君祿位”。對教子學鮮卑語及彈琵琶以服事公卿的風氣,尤深惡痛絕。對魏晉玄學各派人物,均有評論。為研究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思潮的重要著作之一。今人王利器撰有《顏氏家訓集解》。

顏氏家訓字典分解

家訓的解釋 [family instruction;parental precepts] 對子孫立身處世、持家治業的教誨

也學習下:顏城縣【歷史地名】

唐貞觀元年 (627) 改顏盧縣置,屬崖州。治所在今海南省瓊山市東二十里。開元後省。 古縣名。唐貞觀元年(627年)以顏盧縣改名,治今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東。屬崖州。開元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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