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樂
樂曲名。亦稱清商、法樂。初名清商三調,為漢魏六朝民間樂舞曲。北魏孝文帝、宣武帝時,集中原舊曲及江南吳歌、荊楚西曲,總為清商樂。隋初,定為七部樂之一。辭曲有《白雪》、《公莫舞》、《吳聲四時歌》、《春江花月夜》、《子夜》、《楊(陽)伴》等。樂器為鍾、磬、琴、獨弦琴、瑟、秦琵琶、臥箜篌、築、箏、節鼓、笙、笛、簫、篪、葉等,樂工二十五人。唐時略有改變。
清商樂字典分解
清商樂的解釋 古代 漢 族的民間音樂,如 漢 相和歌。包括平調、清調、瑟調(即宮調、商調、角調)的歌曲,因稱清商三調。 晉 朝播遷,聲伎分散,其在 南朝 發展為 江 南 吳
清商的解釋 (1).商聲,古代五音之一。古謂其調淒清悲涼,故稱。《韓非子·十過》:“公曰:‘清商固最悲乎?’ 師曠 曰:‘不如清徵。’” 晉 葛洪 《抱朴子·暢玄》:“夫
樂國語字典 樂 (樂) lè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於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使人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