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大理寺改為大理院。三十四年奏定官制,設正卿一人,正二品,總理全院事務,監督刑事、民事審判官和院內各職官,以及所屬各級審判廳事務。
大理院正卿字典分解
大理的解釋 (1).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官名。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大理寺改為大理院。三十四年奏定官制,設正卿一人,正二品,總理全院事務,監督刑事、民事審判官和院內各職官,以及所屬各級審判廳事務。
大理的解釋 (1).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