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墓
俗稱岳墳。在今浙江杭州市西湖邊棲霞嶺下岳王廟西側。南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1142.1),岳飛因反對與金屈辱議和,遭高宗、秦檜等殺害。被害後,獄卒隗順潛負其屍,埋於北山旁。孝宗隆興元年(1163),岳飛之冤昭雪,改葬於此。寧宗嘉定時在墓旁立廟。墓前現存墓闕、照壁(上嵌明人洪珠書“盡忠報國”四字)以及四個面墓而跪的鐵鑄人像(即謀害岳飛的秦檜、檜妻王氏、張俊、万俟卨),多為明、清遺物。碑刻百餘,俱後人歌頌岳飛、譴責秦檜之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岳飛墓字典分解
墓國語字典 墓 mù 埋葬死人的地方:墓穴。墓地。墓園。墓道。墓碑。墳墓。墓志銘。 筆畫數:13; 部首:土; 筆順編號:122251113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