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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

又名《中俄喀什噶爾西北界約》。《中俄伊犁條約》勘界議定書之一。清光緒十年(1884)五月,巴里坤領隊大臣沙克都林札布與俄國費爾乾省省長密登斯開(梅金斯基)簽訂。共六條。劃定自別迭里至烏孜別里段雙方國界。除將天山以北地區劃屬俄國外,俄方以天山西南支脈強指為天山主脈,違約多占阿克賽河地區;又以中國現管之地強指為俄國現管之地,又違約多占和什庫珠克帕米爾等地。自烏孜別里山口以南,界約第三條規定:“俄國界線轉向西南,中國界線一直往南”,沙俄除割占中國烏孜別里西南至阿賴嶺領土之外,又在兩線之間形成待議地區,為下一步侵占預留口實。

多學學:中行【歷史官職】

①春秋晉國軍制。晉文公五年 (前632)於上、中、下三軍外增左、中、右三行,八年廢。《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晉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將中行。”②唐、宋尚書省六部依其辦公位次,分為前行、中行、後行、戶部、刑部為中行。 (1)春秋時晉國的建制步兵,見“三行”。(2)唐代六部分為前行、中行、後行。參見“前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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