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續勘喀什噶爾界約
又名《中俄喀什噶爾西北界約》。《中俄伊犁條約》勘界議定書之一。清光緒十年(1884)五月,巴里坤領隊大臣沙克都林札布與俄國費爾乾省省長密登斯開(梅金斯基)簽訂。共六條。劃定自別迭里至烏孜別里段雙方國界。除將天山以北地區劃屬俄國外,俄方以天山西南支脈強指為天山主脈,違約多占阿克賽河地區;又以中國現管之地強指為俄國現管之地,又違約多占和什庫珠克帕米爾等地。自烏孜別里山口以南,界約第三條規定:“俄國界線轉向西南,中國界線一直往南”,沙俄除割占中國烏孜別里西南至阿賴嶺領土之外,又在兩線之間形成待議地區,為下一步侵占預留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