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侍衛
官名。清代侍衛中之第三等。武職正五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眾者充任。掌宮廷宿衛及隨扈皇帝之事。順治元年(1644)定製,每旗九十人,共二百七十人。康熙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衛。雍正五年(1727)始定,武進士二甲得選授十人充任。七年,定三等六十三人,每旗二十一人。
三等侍衛字典分解
三等的解釋 (1).三種等級。《周禮·夏官·槀人》:“弓六物為三等,弩四物亦如之。”《史記·平準書》:“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 清 龔自珍 《乙丙之際
侍衛的解釋 (1) [imperial bodyguard]∶在帝王左右衛護的武官(2) [retinue and protect]∶侍從並護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