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丞
官名。漢代始置,為上林苑次官,亦稱“上林丞”。隸少府。《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林苑有五丞。”南朝宋置,為掌御苑之官。時設樂游、上林、南苑諸御苑,各置苑丞主其事。清代亦置,為內務府屬官。設於內務府奉宸苑,以及圓明園、暢春園、萬壽山、玉泉山、香山等處。各處二、三員至十餘員不等。初名“總領”、“催總”,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稱。奉宸苑所屬為六品職銜,餘六、七品兼用,食八品俸。分掌各園庭看守、值宿、管理、修繕等事。南苑苑丞掌征守南苑之地賦及管理行宮。天壇齋宮苑丞掌齋宮之陳設、灑掃等事。
苑丞字典分解
苑的解釋 苑 yuàn 古代養禽獸植林木的地方,多指帝王的花園:鹿苑。御苑。苑囿。 學術、文藝薈萃之處:文苑。藝苑。學苑。 姓。 筆畫數:8; 部首:艹; 筆順編號:1
丞的解釋 丞 chéng 幫助,輔佐:丞相(古代輔佐帝王治理國家大事的統率百官的最高大臣)。 封建時代輔佐主要官員做事的官吏:府丞。縣丞。 古同“承”,秉承。 筆畫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