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
清代按行業建立的行會組織。乾隆以前多稱會館。多建有祠、廟等,故常以祠、廟等名命名。亦有另起名稱或直接以本行業名稱為名者。負責監督同行開張新業、入行、收徒、工匠叫歇,並辦理祭奉祖師、抽厘捐款、救濟同行等。
公所字典分解
公所的解釋 (1).官府。《清史稿·刑法志三》:“ 天命 元年,諭貝勒大臣曰:‘國人有事,當訴於公所,毋得訴於諸臣之家。’”(2).處理公眾事務的機關、團體。同業或同鄉組織
公的解釋 公 gōng 正直無私,為大家利益:公正。公心。大公無私。 共同的,大家承認的: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國家,社會,大眾:公共。公安(社會整體的治安)。公眾。
所的解釋 所 suǒ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