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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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先秦法家用語。謂嚴刑重罰,使民不敢犯法以至不用刑罰。《商君書·去強》:“以刑去刑,國治;以刑致刑,國亂。”認為輕罪者施以重刑,則輕罪不犯,重罰無有,刑罰不用,國家得治;反之,對重罪者施以輕刑,則罪犯相隨而生,刑罰不斷,國家必亂,故“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商君書·畫策》)。韓非亦主以重刑期於無刑,《韓非子·飭令》:“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

詞語分解

  • 以的解釋 以 ǐ 用,拿,把,將:以一當十。以苦為樂。以身作則。以鄰為壑。以訛傳訛。以往鑒來。 依然,順,按照:以時啟閉。物以類聚。 因為:以人廢言。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在,於(指時日):“子
  • 刑的解釋 刑 í 對犯罪的處罰:刑罰。刑法。刑律。刑事。執刑。服刑。 特指對犯人的體罰:刑訊。受刑。刑具。 筆畫數:; 部首:刂;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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