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宣撫副使

宣撫副使

官名。北宋慶歷二年(1042)始置,協助宣撫使宣撫地方。南宋初,置宣撫司,多設為副長官,亦有不置使而僅置副使者。元、明、清均置為宣撫司之職官。詳“宣撫司副使”。

宣撫副使字典分解

宣撫的解釋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區傳達皇帝命令並安撫軍民、處置事宜,稱為“宣撫”。《宣和遺事》後集:“ 徽宗 詔 童貫 復行宣撫 雲中 等路。”《續資治通鑑·元泰定帝泰定二

副使的解釋 (1).派往外國的正使或公使的副手。《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副使 王然於 、 壺充國 、 呂越人 馳四乘之傳,因 巴 蜀 吏幣物以賂 西夷 。”《清史稿·職

多學學:宣諭使【歷史官職】

官名。北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置,以宇文虛中充任,掌宣諭河北、河東路。欽宗清康元年(1126),又以种師道為河北宣諭使。南宋高宗紹興元年(1131),又置,使宣諭淮南東路。後兩浙西路、浙東福建路、湖南路、荊湖南路、江南東西路、廣南西路等,各遣使宣諭。九年,樓炤以簽書樞密院往永興宣諭,得制置兵馬移屯等事,宣諭之權遂重。置官署稱宣諭使司,或稱宣諭司,事畢則罷。 官名。宋置,掌宣諭朝廷旨意,事畢即

宣撫副使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