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門監督
官名。清代戶關監督之一。順治二年(1645)設,正、副監督各一人。正監督為主官,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副監督又稱副使,由內務府大臣選派。關署在崇文門大街東。掌征納出入京師商貨之稅,正額解戶部,盈餘歸內務府;兼充內務府買辦及抄沒物資發賣。所屬有經承、稅課大使、攢典等吏員。轄有盧溝橋、黃莊、半壁店等七處分設口岸。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隸度支部管理。
崇文門監督字典分解
崇文的解釋 (1).謂崇尚文治。《魏書·高祖紀下》:“國家雖崇文以懷九服,修武以寧八荒,然於習武之方,猶為未盡。” 唐 李暠 《奉和聖制送張說上集賢學士賜宴》詩:“偃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