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事
官名。三國魏尚書諸曹置為屬吏,掌庶務,七品;殿中監亦置,九品。晉代黃沙御史置,七品。南朝宋、齊有外監典事。《宋書·阮佃夫傳》:“佃夫以告外監典事東陽朱幼。”《南齊書·高帝紀下》:“有司奏遣外監典事四人,周行離門外三十五里為限。”北魏亦置。《資治通鑑·梁武帝天監三年》:“典事史元顯獻雞雛,四翼四足。”胡三省註:“典事,猶今尚書六部主事,吏職也。”唐代殿中省、內侍省,太常、衛尉、宗正、太僕、司農、太府諸寺,少府、將作、軍器、都水諸監,太子家令寺及其所統部分局、署皆置,掌庶務,少則二員,多則三十員,流外五品;諸關亦置,二至六員,掌巡薙及雜當。
典事字典分解
典的解釋 典 diǎn 可以作為標準的書籍:典籍。字典。字典。經典。引經據典。 標準,法則: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詩文里引用的古書中的故事或詞句)。典範。
事的解釋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