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井田
清代官田之一。雍正二年(1724),以新城、固安官地二百餘頃,制為井田,令無業旗民往耕。自十六歲以上、六十歲以下,戶各授田一百二十五畝,其中百畝為私田,十二畝五分為公田,十二畝五分為室廬場圃地。公田之糧盡收盡報。官造廬舍,給口糧、耕牛、種籽、農具。置管理勸教之官。五年議將枷責旗人、革退官兵發往井田效力。七年復設於霸州、永清等地。乾隆元年(1736),改井田戶為屯戶,於附近州縣按畝納糧。
八旗井田字典分解
八旗的解釋 [the “Eight Banner” of the Man nationality in the Qing Dynasty] 清代滿族
井田的解釋 (1).相傳古代的一種土地制度。以方九百畝為一里,劃為九區,形如“井”字,故名。其中為公田,外八區為私田,八家均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治私事。從 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