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夏禮
1828—1885
英國人。外交官。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來澳門學習漢語,次年充英國侵華全權代表璞鼎查的隨員,參與侵華戰爭。二十三年在廣州領事館任職。鹹豐四年(1854)為廈門領事。六年任駐廣州代理領事,製造亞羅號事件,挑起第二次鴉片戰爭。次年十二月(1858.1)成立以他為首的廣州外人委員會,對廣州人民實行殖民統治達四年之久。十年,隨英法聯軍至天津和北京,任翻譯主任,參與簽訂《中英北京條約》。十一年由漢口趕往黃州,阻止陳玉成率太平軍進攻武漢。同治三年(1864)任上海領事。1865—1883年任駐日公使。光緒九年(1883)調任駐華公使,次年兼任駐朝鮮公使。後死於北京。
巴夏禮字典分解
禮國語字典 禮 (禮) lǐ 社會生活中,由於道德觀念和風俗習慣而形成的儀節:婚禮。喪(s乶g )禮。典禮。 符合統治者整體利益的行為準則:禮教(ji刼 )。禮治。克己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