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鎮
1008—1089
北宋成都華陽(今四川成都)人,字景仁。舉進士。調新安主簿,累擢起居舍人、知諫院。嘗連上十九章勸仁宗立嗣,因罷諫職,改集賢殿修撰、糾察在京刑獄,歷同修起居注,遂知制誥。英宗立,遷翰林學士,後出知陳州。神宗即位,復為翰林學士兼侍讀、知通進銀台司。極力反對王安石變法,斥青苗法為“殘民之術”,遂以本官致仕。哲宗即位,拜端明殿學士,起提舉中太一宮兼侍讀,懇辭不就,改提舉崇福宮。累封蜀郡公。嘗與修《新唐書》、《仁宗實錄》,著作有《范蜀公集》、《東齋記事》等。
范鎮字典分解
范的解釋 范 (範) fàn 模子:銅範。鐵范。 榜樣:模範。典範。 一定界限:範圍。範疇(a.類型;範圍;b.概念性最高的基本概念,如“化合”、“分解”是化學的範疇;“
鎮的解釋 鎮 (鎮) zhèn 壓:鎮尺(用金屬、玉石等製成的尺形文具,用來壓書和紙。亦稱“鎮紙”,“壓尺”)。鎮痛。 以武力維持安定:鎮壓(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