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義巡社
南宋民間抗金軍事組織。北宋末至南宋初,河朔人民自結巡社,抗擊金軍。建炎元年(1127)八月,因張愨建議,宋廷規定諸路府、州、軍巡社並以忠義為名,以甲、隊、部、社和都社為編制單位,分設甲長、隊長、部長、社長、都社正和副都社正。忠義巡社在抗金戰爭中起了相當作用。梁興在北方組織人民抗金,亦以忠義社為名。
忠義巡社字典分解
忠義的解釋 (1) [loyal and righteous]∶忠心和義氣忠義之士(2) [a loyal and righteous person]∶指有忠心和義氣的人表
巡社的解釋 南宋 初期的抗 金 民團之稱。《宋史·張愨傳》:“請依 唐 人 澤潞 步兵、雄邊子弟遺意,募民聯以什伍,而寓兵於農,使合力抗敵,謂之巡社。”《宋史·高宗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