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龍州長官司

歷史字典解釋

土司名。明置。在今四川米易縣西北部。元至元十五年(1278)置威龍州。明洪武七年(1374),雲南大理起朝隨征月魯帖木兒,因軍功授威龍州土知州職,旋改長官(一說洪武十八年吉撒如歸附,仍為威龍州)。清順治十六年(1659)其裔歸附,仍授此職。所屬有倮羅等。

詞語分解

  • 官司的解釋 ∶訴訟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詳至案下。;;《紅樓夢》 ∶舊指官府後來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錢財,被捉住了,要送官司問罪。;;《水滸》詳細解釋.普通官吏;百官。《左傳·隱公五年》:“若夫山林川澤之實,

歷史知識推薦:集曹行參軍

官名。南朝齊公督府僚屬,集曹長官。梁、陳沿置。梁自三班至流外四班,陳自八品至九品。北魏亦置,初設員若干,永平二年並為一員,自七品上至九品。北齊沿置,自七品上至八品上不等。常省稱為“集曹參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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