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歷(歷)朝實錄
書名。清代編年體史書。清代定製,下一代皇帝給上一代編寫實錄,設立實錄館,由大學士等高級官員領銜主纂。清時修成的有太祖、太宗、世祖、聖祖、世宗、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等十朝實錄。宣統間為德宗修實錄,未成,清亡後繼續進行,至1927年竣工。此外還有一部記載太祖朝歷史的《滿洲實錄》,共有十二部實錄,合計正文四千三百六十三卷。實錄記載本朝比較大的事情,舉凡朝廷典禮,頒布詔書,御門聽政,引見臣工,科舉取士,賦役財政,興兵作戰,對外交涉,民族事務,鎮壓起義,制定法令,興修水利,旌表義行,自然災異等,政治、經濟、文化、對外關係,以及自然現象,無所不包。內容非常豐富,包含清朝一代大量的歷史資料。但有的實錄成稿後,被數次篡改,失實較多。實錄定稿,抄成滿、蒙、漢三種文本,各寫五部,分藏內閣、皇史宬、盛京崇謨閣等處,未刊印。偽滿將十二部實錄,加上《宣統政紀》,於1936年影印出版,題名《清歷朝實錄》。1964年,台灣華文書局又加以重印。清歷代實錄,由不同的人編寫,又修於不同的時間,原非一部書,合在一起印刷,使記敘內容上下延續,保存清朝一代的歷史資料,統稱為《清歷朝實錄》更為合適。又俗稱《清實錄》。今有中華書局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及故宮藏本重新影印本。
清歷(歷)朝實錄字典分解
清歷的解釋 分明,清楚。 晉 左思 《嬌女》詩:“小字為 紈素 ,口齒自清歷。” 南朝 宋 謝靈運 《撰征賦》:“永為洪業,纏懷清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