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芾
1104—1183
南宋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字明可,號湖山居士。紹興進士。遷秘書省正字。因不附秦檜,被排擠出外,歷任處、婺、越三州通判,知處州。後除監察御史,遷殿中侍御史。紹興三十一年(1161),金兵南下,廷臣爭陳退避計,他力勸高宗親征。孝宗即位,知婺州,勸民義役。知紹興府,奏免會稽支移、折變,浚治鑑湖。權刑部侍郎,遷給事中,改吏部侍郎,以敷文閣直學士知臨安府。內侍家僮毆傷酒家保,加以捕治並徇於市,權豪側目。以剛直見忌,求去,提舉太平興國宮。起知太平州,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有《湖山集》。
吳芾字典分解
吳的解釋 吳 wú 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江蘇省南部和浙江省北部,後擴展至淮河下游一帶:吳鉤(古代吳地出產的一種彎刀,後泛指鋒利的刀劍)。吳越同舟(喻過去的仇人由於當前利
芾的解釋 芾 fèi 小樹幹及小樹葉:蔽芾(形容樹木枝葉小而密)。 芾 fú 草木茂盛。 筆畫數:7; 部首:艹; 筆順編號:122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