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反入城鬥爭
1842—1849年廣州人民和愛國士紳反對英國侵略者進入廣州城的鬥爭。鴉片戰爭以前,外商來華貿易,一向居住在廣州城外的洋館。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南京條約》中,亦沒有英人可以進入廣州城的明文規定。鴉片戰爭後,英國侵略者蠻橫要求進入廣州城。1843年7月(道光二十三年六月)清欽差大臣耆英表示接受英國的無理要求,但是民眾堅決反對,主持社學的地方士紳也持異議,耆英只好乞求英國侵略者暫緩進城。1846年1月(道光二十五年十二月)在英國的脅迫下,耆英與廣東巡撫黃恩彤聯合貼出準許英國人入城的告示,民眾立刻將其撕毀,警告官吏如果準許英人進城,“義民將攫官而殺之”,旋又有民眾數千人湧入知府衙門,燒掉知府劉潯的朝珠公服和內署數間住房,劉潯倉皇出逃。迫於民眾的強烈反對,英方一面延緩要求進城的時間,一面蓄謀採取進一步的行動。1847年4月(道光二十七年二月)英國軍艦二十餘艘載兵千餘突然占領虎門炮台,炮轟廣州城,廣州人民義憤填膺,社學義勇紛紛出動,耆英怕事態擴大,答應兩年後英人可自由入城。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初,英國公使文翰帶兵船到虎門要求執行前約,新任兩廣總督徐廣縉在民眾的壓力下未予允準,英方大肆威脅,廣州人民紛紛組織武裝,遊行示威,反抗聲勢越來越大,英國被迫放棄入城要求。廣州人民的反入城鬥爭持續七年之久,取得了勝利。
廣州反入城鬥爭字典分解
廣州的解釋 [Guangzhou(Canton)] 廣東省省會,簡稱穗,別稱“羊城”,中國南方對外貿易港口和綜合性工業城市,位於珠江三角洲北緣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