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顯取經
魏晉南北朝時期佛教徒法顯赴南亞等國取經事件。法顯三歲出家為僧,篤信佛教。隆安三年(公元399年),他從當時的後秦京城長安(今陝西西安)出發,越蔥嶺,經阿富汗到達印度。他歷游印度各地,足跡曾到釋迦牟尼的誕生地迦維羅衛城(今尼泊爾境內)以及獅子國(今斯里蘭卡)和耶婆提國(今蘇門達臘),歷時十四年。回國後,法顯與尼泊爾高僧佛馱跋陀羅翻譯帶回的佛經, 著有《佛國記》(即《法顯傳》),記述了當時中亞、印度及南海諸國的地理歷史和風土人情,為中外文化交流作出了重大貢獻。
法顯取經字典分解
法顯的解釋 法顯(約337-約422) : 東晉旅行家,高僧。本姓龔,平陽武陽(今山西臨汾縣境)人。為求佛法,於公元399年西行取經,從長安(今西安)出發,經西域,前後十五
取經的解釋 (1) [go on a pilgrimage for Buddhist scriptures]∶佛教徒到印度去求取佛經原本(2) [learn from 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