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律
漢初蕭何制定的法律。戰國時魏相李悝吸收各國刑法,制定《法經》六篇。商鞅變法,將《法經》引入秦國, 改稱《秦律》。劉邦入關宣布約法三章。西漢建立後,以“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於是相國蕭何蒐集秦法,作《九章律》。《九章律》的前六篇即《秦律》,也就是李悝的《法經》,後三篇是蕭何新制訂的。《九章律》的第一章《盜律》是對盜竊行為處罰的條文,即保護私有財產的規定。第二章《賊律》是對殺人,傷人者處罰的條文。第三章《囚律》是關於拘禁和裁判的條文。第四章《捕律》是關於逮捕人犯的條文。第五章《雜律》是對於上述諸律以外各種犯罪處罰的條文。其內容有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制等。第六章《具律》是關於刑罰加減的條文。第七章《戶律》是關於戶口、婚姻的條文。第八章《興律》是關於軍事的禁令。第九章《廄律》是關於養馬的條文。
九章律字典分解
九章的解釋 (1).古代帝王冕服上的九種圖案。《周禮·春官·司服》“享先王則袞冕” 漢 鄭玄 註:“冕服九章,登龍於山,登火於宗彝,尊其神明也。九章;初一曰龍,次二曰山,
律國語字典 律 lǜ 法則,規章:紀律。法律。定律。規律。清規戒律。律師。 約束:律己。 中國古代審定樂音高低的標準,把聲音分為六律(陽律)和六品(陰律)。合稱“十二律”: